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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5 02:38:08 作者: 江南app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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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31日,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空分装置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6),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广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源德润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杭氧”),并由其投资建设了一套11000Nm3/h 的空分装置,为配套用户一一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钢铁”)提供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根据德润钢铁新增用气需求,河源杭氧将投资新建一套8000Nm3/h空分装置为德润钢铁优特钢项目二期工程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公司已与德润钢铁签订了《供应合同》,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本次项目供气合同期限为20年,计划于供气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完成项目建设,供气启动时间以项目最终实际投产时间为准。为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河源杭氧增资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河源杭氧注册资本由4,300万元增加至7,300万元,河源杭氧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河源德润钢铁二期供气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7)。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般项目:线材、盘螺、盘圆、优钢、特钢、高强度热轧带肋钢筋冶炼、制造、加工、销售及其科技项目研发和技术推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配送(不含固态废料、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溶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及销售(仅限属下分支机构经营);造渣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冶金渣加工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许可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源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18,935.13万元,负责总额16,511.20万元,净资产2,423.92万元;2022年全年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5,884.01万元,净利润-1,391.42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河源杭氧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443.80万元,负责总额16,116.94万元,净资产2,326.86万元;2023年1-3月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406.93万元,净利润-97.06万元。

  本项目由河源杭氧投资新建一套8000Nm3/h空分装置为德润钢铁优特钢项目二期工程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河源杭氧增资3,000万元用于二期8000m3/h空分项目建设,其余资金将由河源杭氧通过融资方式解决。河源杭氧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德润钢铁为河源杭氧一期项目的供气用户,本次二期项目合作有利于增强河源杭氧在广东及周边地区的市场之间的竞争能力及气体产业内部的统筹协调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策略和长远利益。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快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氢能源产业链的拓展,进一步巩固及提升气体产业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南钢铁”)、宁波保税区巨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杉投资”)及5名自然人股东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15,000万元投资设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拓展氢能源领域暨投资成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7)。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黑色金属铸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固态废料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砖瓦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经销;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矿物洗选加工;选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共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经营设计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自主选择营业其他一般经营项目

  (1)名称: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1) 各方同意,为开展氢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各方将共同发起合资公司做加氢站及其他氢能源领域产业的深度合作。

  (2) 合资公司名称: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5)合资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各方股东出资外,由合资公司融资解决。经各自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由各方为合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6)晋南钢铁将充分的发挥属地优势及资源优势,协助合资公司维护政府及客户关系、协助合资公司筹建及资质审批,并将结合自己资源为合资企业来提供氢能源产业链资源,以实现氢能源产业链的上下游联动。公司将充分的发挥行业优势,为合资企业来提供加氢站以及氢能源上下游相关设备、工程和技术上的支持。巨杉投资将充分的发挥资源优势,为合资企业来提供股权投资和管理服务,并尽最大努力结合相关资源,为合资企业来提供资源整合的战略支持。

  公司与晋南钢铁已有多年的合作基础,并已在山西有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行经验。本次公司与晋南钢铁等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作为平台拓展山西地区的氢能相关业务,不但可以进一步巩固、加深双方的合作,而且有利于公司拓展氢产业领域,符合公司在氢产业的长期发展规划。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对公司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通过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积累氢能源领域的设备销售、工程总包及加氢站运营等方面的业绩和经验,有利于公司在氢能源领域的深耕和拓展。前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踪投资情况,控制投资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5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做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河源德润钢铁二期供气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河源德润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杭氧”)实施新建1套 8000Nm3 /h空分装置以满足河源德润钢铁二期新增用气需求,项目工期为 12 个月,以最终实际投产时间为准。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由杭氧股份以自有资金对河源杭氧增资3,000万元,其余资金由河源杭氧以融资方式解决。增资前后出资比例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河源德润钢铁二期供气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拓展氢能源领域暨投资成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与晋南钢铁、巨杉投资等投资设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平台积极拓展山西地区的氢能源市场及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拓展氢能源领域暨投资成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5,0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审议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5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审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5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5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做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河源德润钢铁二期供气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河源德润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杭氧”)实施新建1套 8000Nm3 /h空分装置以满足河源德润钢铁二期新增用气需求,项目工期为 12 个月,以最终实际投产时间为准。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由杭氧股份以自有资金对河源杭氧增资3,000万元,其余资金由河源杭氧以融资方式解决。增资前后出资比例如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河源德润钢铁二期供气项目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拓展氢能源领域暨投资成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与晋南钢铁、巨杉投资等投资设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平台积极拓展山西地区的氢能源市场及业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拓展氢能源领域暨投资成立山西杭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5,0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审议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5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审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承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5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以实际协议利率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